趙天麟skychao 說 Aug 18, 2011 06:34AM 今天我赴致中的服務處聲援。3個月且可易服勞役的刑期,不得緩刑,導致3萬多票選出來的議員必須撤職。邱毅與顏清標涉及更嚴重的暴力衝撞及貪汙罪刑,卻可以公帑照領、立委照幹。這豈沒有政治考量,豈沒有違反法律比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