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Smith 說 Dec 15, 2024 08:05AM 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卻不吃這一套,認為他是「特別實質惡性之人」,無駕執照又四度酒駕,撞人又逃逸,還在偵查時否認肇事逃逸,並無「顯可憫恕」之處。大老闆4度酒駕撞癱婦人 月入20萬僅賠2.5萬判刑2年5月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