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非法仲介赴中換肝腎獲利千萬 彰檢起訴求刑6年 | 社會 | 中央社 CNA
「曾在彰化執業的陳姓外科醫師涉非法仲介10名病患赴中國換肝、換腎,不法獲利達1482萬元。彰檢今天偵結,依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等罪嫌起訴陳姓醫師等5人,並求處陳男6年徒刑。
台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新聞稿指出,陳姓外科醫師曾在彰化縣某醫院器官移植中心任職,與生物科技公司負責人黃姓男子、藥廠負責人楊姓女子、長年從事台灣與中國器官移植服務的林姓女子,涉於民國105年至108年間,有償仲介國人赴山東省、湖南省進行肝腎購買及移植。
陳姓醫師等人以器官供體費、術後照護醫療、中國醫師報酬、食宿交通等相關費用,向每名肝臟移植病患收取新台幣500萬至750萬元,腎臟移植為300萬至350萬元,再透過洪姓男子以地下匯兌方式與中國醫師共分費用。
「曾在彰化執業的陳姓外科醫師涉非法仲介10名病患赴中國換肝、換腎,不法獲利達1482萬元。彰檢今天偵結,依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等罪嫌起訴陳姓醫師等5人,並求處陳男6年徒刑。
台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新聞稿指出,陳姓外科醫師曾在彰化縣某醫院器官移植中心任職,與生物科技公司負責人黃姓男子、藥廠負責人楊姓女子、長年從事台灣與中國器官移植服務的林姓女子,涉於民國105年至108年間,有償仲介國人赴山東省、湖南省進行肝腎購買及移植。
陳姓醫師等人以器官供體費、術後照護醫療、中國醫師報酬、食宿交通等相關費用,向每名肝臟移植病患收取新台幣500萬至750萬元,腎臟移植為300萬至350萬元,再透過洪姓男子以地下匯兌方式與中國醫師共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