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噗內話題無關的想法
「遊戲」這個行業精妙的地方在於,它是商業與藝術的綜合,比乖乖(信仰、魔法、科學)還差了一個要素。

側重任何一邊的結果就是會爆炸,玩家...消費者可沒那個義務承擔廠商的疏失,這道理非常簡單但套上了「藝術」濾鏡之後就一堆人解不開心結。

「令人覺得很無助。」...嗎? Asmongold請表示一下 (喂)
其實這種話讓我想到我剛退伍的第一份「遊戲公司工作」的PM(也就是企劃)跟我說過如今也是同樣認為荒謬的「遊戲就像自己的孩子」理論。
就簡單的「誰他喵的會把自己的孩子拿去市場上賣?」啦!

所以...嗯......我不包含在那個「令人覺得」裡面,真是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