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偷偷說
批踢踢實業坊 - Gossiping立法院司法法治委員會去台北地方法院考察時才知道,30個死刑犯將會重啟審理程序!

今年9月時憲法法庭已宣判,大法官要求判死刑須經各級法院合議庭一致決,所謂「一致決」指的是所有法官都要同意判死刑

以前的判決是採「多數決」,最高法院5位法官投票決定最後判決

如果有法官有不同意見,可以把意見寫在「評議簿」裡面,表達自己不贊成判決

但目前37個死刑案件中,有30個案件的「評議簿」神奇的已經被銷毀
也就是說現在有30個案件,已經不曉得當初判死刑時是不是一致決

司法院代表:
既然檢方已無法證明當初是一致決,那就代表不是一致決

因此根據憲法法庭的判決,檢察總長需要為這30個死刑犯提起非常上訴

也就是說這30個死刑犯在可預期的未來將會重啟審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