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踢踢實業坊 - Gossiping今年9月時憲法法庭已宣判,大法官要求判死刑須經各級法院合議庭一致決

所謂的「一致決」指的是所有法官都要同意判死刑,以前的判決是採「多數決」,最高法院5位法官投票決定最後判決,如果有法官有不同意見,可以把意見寫在「評議簿」裡面,表達自己不贊成判決

結果今天去考察的立委得知...目前37個死刑案件中,有30個案件的「評議簿」已經銷毀,也就是說現在有30個案件,已經不曉得當初判死刑時是不是一致決

而司法院的代表還說
既然檢方已無法證明當初是一致決,那就代表不是一致決,因此根據憲法法庭的判決,檢察總長需要為這30個死刑犯提起非常上訴
也就是說這30個死刑犯在可預期的未來將會重啟審理程序
#被判死刑最後還是可以重新審理 #實質廢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