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提出「35+計畫」即在原定於20年底舉行立法會選舉中,泛民取得過半數的35個議席或以上之後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及下台。檢方指被告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嚴重干擾香港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47人中31人認罪,包括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黃之鋒等。不認罪16人需接受審訊,包括吳政亨、梁國雄、何桂藍等。經過118天審訊法官今年5月裁決16名不認罪被告中,14人罪成。之後罪成者作出減刑答辯(求情)。根據香港司法機構網頁,法官將於19日對各罪成者判刑,料需時一天。今次判刑重點,包括法官是否按刑期分級制來判刑,如何衡量罪成者的參與程度、認罪者及「從犯證人」是否獲得減刑及減刑程度。根據香港國安法第22條,顛覆國家政權罪刑期分3級制C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