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
劉家請的律師說:
1.劉家姊妹沒有串供,只有手機備忘錄跟照顧記錄。沒有所謂的教戰守則(以為刪除的電子資料不會被還原?)
2.法醫的驗屍報告不算數,不能代表劉家姊妹有虐待剴剴。(現在沒有剴剴的屍體了,所以不能證明劉家姊妹有虐待剴剴)
3、劉嫌家人沒威脅當時看到真相的外籍看護,也沒恐嚇這位外籍不許作證。
4、劉若琳沒綁剴剴,因為沒綁,所以她沒虐死孩子。 https://images.plurk.com/1IGr4dORzbYuPF4lGpjcKF.png https://images.plurk.com/1lPBTXrqlFCSd2TusoVU4r.png
https://images.plurk.com/1iyro8PALdHwydGsLbCuTC.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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