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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潔:法務部這個預告修正可能因為沒說清楚,引發各界傻眼,婦女團體更是震驚。我五點時跟檢察司說,部內著實應該發新聞稿說明,否則以訛傳訛後面會更講不清楚。

這個修法其實是在現行墮胎罪尚未被廢除下,因應我國罰金刑一律調整級距的隨同修法,法務部並沒有打算嚴加處罰實施人工流產的婦女,這點一定要先澄清。

這次修法,為了盡可靠保障生育自主權,還把宣傳墮胎罪刪除,並且將刑法現行構成要件中,婦女因疾病或有防止生命危險必要的人工流產行為,從〔有罪免刑〕,改成〔不罰〕,也就是母體健康的保護要優先,這種狀況下的人工流產是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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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已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