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擴權法案,核心法條幾乎判決違憲,雖有合憲的部分,但多為民進黨再修正動議通過的法條,幾乎等同實質全部違憲.

其中反質詢的部分,被認為是「部分合憲、部分違憲」,然,端看判決書內容:「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不得反質詢之規定,立法院質詢行政院長或各部會首長時,若行政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以問題或疑問句等語句形式,答復立委的質詢,或提問以釐清質詢問題等情形,即便言語表達方式有禮儀上的爭議,性質上仍屬立法委員質詢的答復,不構成反質詢,在此前提下,不得反質詢之規定不牴觸憲法.」

黃郎妙計安天下,賠了崑萁又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