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本來是覺得代孕也不錯的。
對,我曾經算是支持代孕的,因為我身邊有不能生育的單身跨性別者,(就是我前幾篇提到的爸爸的朋友),他也曾經想要有自己的孩子,他是我第一次覺得真的有人會像電視劇演的那樣,因為想有自己的孩子,所以看到小朋友的衣服會流連忘返的,所以我多少可以理解那種感覺,我知道他真的想要一個自己的孩子。
但是因為代孕都沒有一個完整又能保護到孩子跟媽媽的法案,對,我在乎的是那個在這樣的情況下被生下來的孩子,還有代孕媽媽本身的權益,我不在乎雇主方,再加上陳昭姿這種蠻橫不講理的論點,我對陳昭姿的論點,屬於間接性的接受不能,持續性的全面不滿。
所以我就反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