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reads已經受夠國民黨,不但毫無作爲,甚至只會卸責民進黨中央。

根據《地方制度法》,以下是主要的「地方自治」領域,中央政府無權直接干涉:

1️⃣ 地方自治法規制定
地方政府有權制定自治法規,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後實施,中央無權干涉,除非違反法律或憲法。

2️⃣ 地方選舉和罷免
地方選舉(如市長、議員選舉)完全由地方選民決定,中央無權介入具體過程。

3️⃣ 地方財政管理
地方政府擁有獨立財政管理權,包括預算編制和稅收使用,中央無權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