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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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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臺北市長 #柯文哲 在市長任內,核定將京華城改建案容積率提高至840%,遭質疑圖利特定人,被列為《貪污治罪條例》的被告。

本案經臺北地檢署聲請羈押,9月2日臺北地方法院羈押庭開庭審查後,認為依檢方所提證據,尚無法認定柯文哲明知都委會透過違法決議圖利京華城,還沒有達到「犯罪嫌疑重大」的程度,而裁定駁回羈押聲請(即無保請回)。

檢察官對此裁定提出抗告,9月4日高等法院審查後,認為柯文哲客觀上有積極介入京華城改建案的情形,對於圖利京華城是否真的全不知情,有再進一步釐清的必要,而將臺北地方法院的裁定撤銷、發回重裁。

9月5日下午2:00,臺北地方法院二度召開羈押庭,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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