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粉專我有印象,青鳥行動的時候,你公開嘲諷一個坐輪椅的女孩,讓她被公審,她站起來是因為靠朋友攙扶,而且出了很嚴重的車禍.

講網路霸凌,你應該最沒資格.

Qn說穿了,只是看四叉貓的文字敘述覺得好笑,不知道對方癲癇,也不知道對方是誰,只知道對方對四叉貓比了中指.

結果被做成圖,四處公審、獵巫,把一條人命丟在她身上,彷彿是她害的.你批評四叉貓就算了,真的沒必要拖無辜的女性下水.

s了一個小草以後,還想用同樣的方式,逼人走上絕路,這不是在為死者發聲,也不是在同情死者,而是利用他的屍體,報復政敵,在製造更多跟他一樣的人.

這只是單純的遷怒,牽連無辜,在中華民國,連笑,都有罪.

停止仇恨螺旋的唯一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