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是成人ADHD第二型注意力缺陷的患者所以拿我自己舉例,有些人在林郁婷事件出來跳腳的理由,在我看來像是這樣:
前置條件:ADHD汙名化/我認為確診ADHD讓我自尊受損
現況:因注意力不足導致工作細節執行、時間安排等有明顯障礙
解決策略:我只是人類大腦發展光譜的其中一個個案,我很正常,不要汙名化我這種普通人
啊幹你就是成人ADHD,確診後你有利他能可以吃或健保補助的安保美喜可以吃啊,然後左膠說不吃中樞神經興奮劑是培力,鼓勵大家都不要就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