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顏寬恒涉貪一審遭判刑7年10月,台中法院認為這一份「顏董代收代付總表」是判決的關鍵證據,裡面詳細記載助理費的流向,還有用來支付名車的尾款、顏家的勞健保費等。

陳柏惟在《台灣向前行》節目指出,我認識顏寬恒的幾乎所有助理,只有一個姓楊,當年罷免我的領銜人叫楊文元,如果這筆錢不是拿來做立委補選而是拿來做罷免的話,顏寬恒要出大事,你當時說要做義工是假的,還實際在背後出了370萬,若這個錢不是拿來補選,他就會有政治獻金浮報濫報的問題,請問顏寬恒這個楊○○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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