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就有「主場優勢」這神奇的規則,但是若用在政治司法上,那就非常令人嫌惡~

對自己人的罪盡量縮小刑責,對敵人的罪盡可能擴大。本來有罪都該處理,卻做選擇性辦案~法院卻是是執政黨開的,不聽話或者是影響到執政黨利益者,都可能會被弄掉,然後透過媒體洗腦頭腦簡單的人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