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4月分我就告知你下面的單位那個作法不符合組織的規範,要找你討論,結果一而再、再而三拖延不想談,然後今天跟我說都還沒討論好就去找大老闆是什麼意思?
很簡單,都還沒討論好,你下面的單位已經要進入交付資料給外包廠商製作的階段,這件事不符合組織規定,我不跟大老闆報告喊停,難道要等廠商做好出事了等著被拍桌子嗎?
你要幫下面人坦是你家的事,我家主管叫我直接跟大老闆報告是我家的事,給過機會不把握真的不能怪我公事公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