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災事變事後補假期限放寬 有工會把關最長可到30天 | 生活 | 中央社 CNA
「勞基法中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規定,若遇到強震等特殊情況,雇主可要求勞工停止休假繼續工作,勞動部近日放寬事後補假規定,有工會把關者可於30天內補休。
根據勞基法規定,雇主在符合『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法定要件下,可以停止勞工的例假或休假,要求勞工繼續工作;停止假期的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表示,原本規定停止的休假必須在事後7天內補假,但有工會反映實務上會遇到困難,像是花蓮地震時有拆屋、修路等工程,災害搶修需要時間,且勞工工作到一半補休,可能也休得不順遂,因此希望可以放寬規定。」
工會反映嗎
「勞基法中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規定,若遇到強震等特殊情況,雇主可要求勞工停止休假繼續工作,勞動部近日放寬事後補假規定,有工會把關者可於30天內補休。
根據勞基法規定,雇主在符合『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法定要件下,可以停止勞工的例假或休假,要求勞工繼續工作;停止假期的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表示,原本規定停止的休假必須在事後7天內補假,但有工會反映實務上會遇到困難,像是花蓮地震時有拆屋、修路等工程,災害搶修需要時間,且勞工工作到一半補休,可能也休得不順遂,因此希望可以放寬規定。」
工會反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