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選委會搞的那個查詢單,原本的立意應該是針對真正有疑慮的部分,寄出確認。

現在被拿來惡搞,但是惡搞的選委會不講原因也沒事。

這個漏洞如果被充分利用,那等於罷免簽連署書要簽兩次。而且就算簽了兩次,認定權還是在地方選委會。

選罷法裡面並沒有規定罷免連署書需要簽兩次才有效,就只因為地方選委會利益未迴避,為了自己的官位與地方首長的官位,惡搞罷免單收集團體,強烈意圖要沒收罷免案。

這是很嚴重的問題,要嘛就是修正法律,直接讓地方選委會迴避。要嘛就是明文規定罷免確認單的上限數量不可以超過送出去的罷免份數多少比例。

沒有堵上的話,接下來的大罷免運動,肯定會遭到地方選委會用一樣的方式刁難。

反正,確認單花的都是公帑,官我照當,護主有功還會升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