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跨性別權利的新里程 性別變更登記再突破:小那案勝訴 |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今日高高行就小那案作出判決,小那獲得勝訴,代表法院明確認定,跨性別者有權變更戶籍性別登記為符合自己認同的性別,而不需要經過永久不可回復的侵入性手術。這次勝訴,代表著台灣跨性別者權利再次取得了重大突破,也為未來相關案件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參考。
>這起事件的原審,在2023年9月21日宣判的判決中,最高行政法院明確指出,個人自我性別認同屬於《憲法》第22條保障的範疇,國家應尊重並承認個人自主決定性別的權利,尤其是在不妨害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該法院進一步認為,內政部的函釋要求變性手術的規定並無法律依據,且嚴重侵害申請人的身體權、健康權、人性尊嚴及人格權,違反法律保留原則與比例原則。
>這起事件的原審,在2023年9月21日宣判的判決中,最高行政法院明確指出,個人自我性別認同屬於《憲法》第22條保障的範疇,國家應尊重並承認個人自主決定性別的權利,尤其是在不妨害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該法院進一步認為,內政部的函釋要求變性手術的規定並無法律依據,且嚴重侵害申請人的身體權、健康權、人性尊嚴及人格權,違反法律保留原則與比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