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不需回歸的原因
這也是台灣及澎湖,本就不需「回歸」中共的原因。
1.下關條約生效後,台、澎兩地就與中國那塊地,及其上的居民,再無關係了。
2.舊金山和約,只規定日本,要「放棄」對台、澎的主權,但未指定之後,兩地的歸屬。因此在日本執行,和約於1952年生效後,兩地就處於,「主權未定」狀態,不屬於任何國家。
PS.和約生效前,兩地的主權,仍然屬於日本,為日本的「當然領土」,並未轉移給任何國家。
3.中華民國只是依,麥克阿瑟發布的,盟軍1號令,取得對兩地的「治權」,能替盟軍「代管」兩地而已。
但因迄今未取得,兩地的「主權」,故兩地並非中華民國的領土。
4.國民黨、外省人,或是中國人,有裝傻、裝不知道,或真不知道的自由。但做為台、澎人,還是
這也是台灣及澎湖,本就不需「回歸」中共的原因。
1.下關條約生效後,台、澎兩地就與中國那塊地,及其上的居民,再無關係了。
2.舊金山和約,只規定日本,要「放棄」對台、澎的主權,但未指定之後,兩地的歸屬。因此在日本執行,和約於1952年生效後,兩地就處於,「主權未定」狀態,不屬於任何國家。
PS.和約生效前,兩地的主權,仍然屬於日本,為日本的「當然領土」,並未轉移給任何國家。
3.中華民國只是依,麥克阿瑟發布的,盟軍1號令,取得對兩地的「治權」,能替盟軍「代管」兩地而已。
但因迄今未取得,兩地的「主權」,故兩地並非中華民國的領土。
4.國民黨、外省人,或是中國人,有裝傻、裝不知道,或真不知道的自由。但做為台、澎人,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