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槍手爬的屋頂在警察管制區內, 在他開槍的至少26分鐘前就已經被發現(花那麼多時間大概在組裝槍), 在場真正的特工只有幾個人, 其他都只是被臨時調去的國土安全部人員, 而且據說狙擊手的規範被改成只有對方開槍之後才能還擊

這些都是碰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