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因執行勤務致死亡者,發給其遺族新臺幣600萬元,但若是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死亡或殉職者,則發給其遺族新臺幣1200萬元至1400萬元"
"有網友指出「服務處副組長練習划龍舟休克死亡」、「政風室主任出外辦公發生車禍意外身亡」皆是以因公殉職辦理,高層因公死亡卻是因公殉職,而基層死亡卻只能是因公死亡"基隆警枉死值班台!不符「因公殉職」基層寒心 撫恤金至少差6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