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堆噗發現很多人似乎無法理解為什麼代理商有權利取消翁哩
代理商都有作品在該區域的版權,只要他表示有侵權就是有,這就是日本給他的權利
就算越過ㄌㄅ去問漫畫代理商,結果大概也差不多(版權方不只一位可以主張侵權)
然後跟日方要授權是會慢到發瘋的那種,沒有想像的那麼簡單,日本會說請透過代理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