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週日舒適!

鄭文燦這個案子很單純,就是台塑前楊姓老總想自辦都更,找廖男在選舉期間送五百萬給鄭文燦團隊,後來鄭文燦團隊把五百萬退回(理由跟時間點等細節鄭文燦律師在法庭自然會講清楚,不需幫他猜測),自辦都更也沒成案。

現在陳嘉義羈押了數人,在鄭文燦生日要押他。陳嘉義用不違背職務收賄來辦,講白就是找不到鄭文燦做的壞事。除非有甚麼錄音帶之類的,一個老案能辦出甚麼來?

選舉期間捐款很正常,公布捐款帳號後支持者就會把錢匯入(這個案子可能不是用匯款,只是用來比喻說明),候選人可以決定要收或是不收。

除了這個案子,鄭文燦也退了其他幾家公司的政治捐款
===

媒體對於鄭文燦市長107年市長選舉政治獻金專戶之報導與事實不符
===

這是今天有家媒體的分析。。分析/法院新聞稿透露玄機 鄭文燦免押關鍵點在退款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