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偷偷說
鄭文燦疑涉貪500萬交保 賴清德:只要涉非法 檢調應查辦勿枉勿縱好奇所以去查了一下交保金額的判定
『如果檢察官認定被告犯嫌重大,而有逃亡串證的可能,且有必要羈押,可以向法院聲請羈押,但如果法院認為沒有羈押被告的必要,法院可以要求被告繳納指定的金額作為保證金,擔保自己不會滅證、串供或逃亡』

上次誰說法院是誰家開的來著

『依照案情輕重、被告身家財產及家庭狀況等,指定相當金額。』
『具保的目的是藉由要求被告提出一定數量的金錢,來擔保自己會參與後續程序,因此如果是財力雄厚的被告,保證金金額必須足夠對應他的資力,以此嚇阻被告可能的藏匿或逃亡。』

這樣來看,也真是八九不離十了
以之前幾乎完全沒消息來看,大概是因為壓不住立法院又獻不出計,被趕出行政院副座大位,現在被賴系清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