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mages.plurk.com/4ZYCPUAlWM123TrJKTVYKE.png 杜承哲醫師
「真正擁有60%民意的人

不可能需要急著修選罷法保護自己。」

#藍白吹口哨壯膽

然後有一個法學上的問題...「法不溯及既往原則是什麼?」
https://images.plurk.com/1MWGsATblVuElk2SnF22NB.png
『法不溯及既往原則是溯及既往原則的反義,也就是一部法規不會對「發生在法規生效前的行為」產生影響。

法不溯及既往原則主要可見於刑法和行政法領域,也是立法的基本原則,溯及既往則通常屬於例外情形。』

現任立委就任時的「契約」是基於原來的選罷法,即便現在修改了選罷法,也應該是下屆立委才能適用新版的選罷法。

請問法律專家,是不是這樣 (think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