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留負評被公審!正妹告咖啡廳吞敗 嘆10萬律師費換世界崩塌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店家看見她的負評後,竟肉搜並在IG公開她的照片與個人資料,連發30多篇限時動態公審她,甚至嘲笑她跟親友的長相。

事發後陳女提告公然侮辱罪、加重排謗罪、著作權法、個資法及妨害名譽等,沒想到檢方全部不起訴。陳女向《ETtoday新聞雲》表示,檢方認為咖啡廳非公務機關,用她的照片也不是屬於「醫療、病歷、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所以沒有違反個資法。】
【檢方也認為咖啡店就具體事實,依個人價值判斷提出主觀且與事實有關聯的意見或評論,縱使尖酸刻薄,批評內容讓陳女不快或影響其名譽,仍應受憲法言論自由保障;使用陳女照片部分,檢方也採信咖啡店方說法,認為都是一般生活照,無構圖、觀景、顏色,僅是單純原物呈現,景深也無特殊性,沒有違反著作權法】

荒謬: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