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生的大哥多年前離婚,他自己一個人住在公婆買給他的房子裡,他的兩個孩子就跟公婆同住。當我公公要我們搬回來陪他們同住後,我婆婆又捨不得孫子孫女搬走,所以我們6個人就住在一起(很奇怪的狀況)。

我公婆要我們把那兩個孩子當做自己的孩子般的照顧。當然,這只是公婆的一廂情願,我先生和我才不要攬這個責任。

公婆還要我們將來要照顧他大哥他們一家三口人 ???????

我整個傻眼.....很無言......我只能說我公婆也太看得起我先生和我了吧!

當然不要啊~~他大兒子一家的人生關我屁事.....

尤其看了承諾的文章後,更要小心謹慎的回答公婆的要求,要好好琢磨該如何拒絕才不會傷了他們的心同時又可以全身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