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某人提案想修離島發展條例的事情。
嗯,先不論國防,畢竟離島還有蘭嶼和綠島。缺工缺料,總歸是缺錢吧,或者一開始提的預算就是價格不合理,所以沒有人要投標。所以開放中國廠商,就吃定中國廠商可以低價承作,把對方工人當奴工(總想把人當奴工這事情,我還真無法否認兩岸老闆們是一家親),至於品質如何,短期壞了就可以再請錢來修,就可以再圖利廠商了。就是想跳過採購法圖利中國特定廠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