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宕超過1年卷證遺失…未陳報13件民眾報案 桃園警遭懲戒法院判休職6月 | 聯合新聞網
桃園員警延宕13件民眾報案 懲戒法院判休職半年 | 社會 | 中央社 CNA
「桃園市警察局丁姓員警,未將13件民眾報案的刑事案件陳報分局進行後續偵處,均超過1年,桃園市政府移送懲戒。懲戒法院認為丁姓員警違反職務義務,判決休職6個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丁姓員警於桃園市警察局桃園分局青溪派出所服務期間,於民國111年5月19日受理陳姓民眾報案稱遭人徒手毆傷案件。陳姓民眾因為遲未接獲法院開庭通知,向青溪派出所詢問,才發現丁姓員警尚未將案件陳報,且相關筆錄卷資已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