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童子賢在那ggyy,想到之前2007 內線交易的故事
大意是 A 公司要併購B 公司,在T1 簽了mou, T2 做完DD,T3 決定要併購,T4 公開訊息
在 T1 ~ T2 之間,A的董仔C,CEO D, 特助 E 都跑去買B的股票,被用內線交易請訴,三審被判九年,然後童子賢在那聲援,說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