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條] 都發局指出,修法當時考量寵物美容或寄養營業地點有動物活體,其引發的外部性與獸醫診療機構相似,所以附帶條件參考住三做獸醫診療機構的標準,4項條件包括:一、寬度12公尺以上道路;二、營業樓地板面積500平方公尺以下;三、限建築物第一層或採連續層方式併同地下第一層使用;四、毗鄰兩側及直上1樓建物為住宅使用者,應要取得該等建物所有權人的書面同意。呼籲業者應和住戶溝通。

拿不到2樓同意開不成寵物店!老闆崩潰輕生 北市都發局說明了 - 鏡週刊 Mirror Med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