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和行銷要資料,跟我說他沒有,要我自己去找對應單位要,然後就不甩我了
因為實在不想和老屁股糾纏,所以我直接回答好←直接不讀
下午開法務例會,委婉的向副總表示,像這種主管機關要求的資料,可不可以至少請行銷單位自己提供呢?
於是副總當著我的面,直接打給行銷大主管說這件事
說的方法也很微妙,副總說:如果你們覺得這種因為你們自己沒做好而需要法務收尾的事,連這些基本的文件準備都要一起交給法務的話,那我們就做呀,所以你覺得呢?
okok,雖然最後得到行銷主管說他會處理
但說真的,這是在幫我拉仇恨值吧 但算了,就這樣,再撐一下,說不定就可以解脫了,拍拍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