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國民黨自己提出法律條文裡面號稱最懂法的兩個人,自己都承認部份條文違憲。
我看不懂當初不討論硬要過是在過幾點的。

當初太陽花有部分人解釋是反黑箱不是反服貿,好像裡面就有你黃旺旺。
現在你看到的所有不肯經由討論硬要過法條的歷史紀錄,那一次不是國民黨主導。

所以我的邏輯看似票豬實則經過歷史經驗驗證的,比你那種裝高級在那邊分析兩黨一樣爛的實用,直接反國民黨絕對九成是對的選擇。
沒混過社會只想當民進黨政府的指導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