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現任新埤鄉長濫用人事、調換薪資涉貪汙 屏檢起訴建請從重量刑 | 聯合新聞網
同手法詐薪資差額 屏東新埤前後任鄉長均涉貪起訴 | 社會 | 中央社 CNA
「屏東新埤鄉長潘和源涉圖利親信進入公所任機要課員,詐取薪資差額,同步查出前任鄉長林志成也以相同手法涉貪,屏檢依貪污罪嫌起訴潘和源、林志成等6人。

起訴書指出,潘和源在前年就任鄉長後,賴姓男子為公所秘書,並想聘用潘姓男子為機要課員,但鄉公所已沒有相關職缺,且潘男高職畢業並未有相關職務經驗,也不符合機要人員聘用規定,當時僅以臨時人員聘用,同時並進用殯葬管理所的陳姓臨時人員為機要課員。

潘和源、賴姓公所秘書、潘男及陳男等4人,共同基於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圖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犯意,將陳男聘用為機要課員的差額薪資約每月新台幣1萬4000元給潘男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