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 【幫轉感謝】 為了表示我的決心,我便明說了,我在五月五日被強制性猥褻了。 由於目前證據不足且...噗主真的很勇敢。
希望台灣法律可以不要二次傷害受害者。
看到噗主不斷譴責自己的文字真的很難過……
願我們的司法、警察局、社會不要用經驗教訓受害者,不是“常見”就代表你可以覺得受害者很傻很笨……

為何對人保持信任感就要被教訓?
這個我真的永遠不會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