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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伯洋:
『羅智強說,警察都可以用社維法辦人,為什麼立委不能找人來調查問話?』但是他忽略了很重要的問題。第一、警察在辦案有法律依據,法律規定的範圍和作為才能做,法律沒規定的不可以,限縮在明確範圍。第二、警察有政風、有考績,有一套紀律規範內控,警察濫權會出事的。大家想想看,警察萬一什麼都能做完全沒規範,民眾會對警察很害怕的,但是我們現在對警察不會這麼害怕,是因為有一定程度的規範管制和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