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上旬香港或外地新聞] #連儂牆
7.21首名非白衣人暴動罪成 判囚33個月 案情指涉英龍圍對抗、向白衣人擲物7.21首名非白衣人罪成囚33月 官:被憤怒衝昏頭腦、以違法方式抱打不平 - 法庭線 The Witne...2019 年元朗 721 襲擊事件,首名「非白衣人」、42 歲男子被裁定暴動罪名成立,周三(10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33 個月。案情指,他涉及在英龍圍與村民對抗、向白衣人擲物。

區院法官李慶年指,不論暴力程度、使用武器程度及預謀程度,白衣人一方均比非白衣人一方嚴重,「當然,非白衣人一方以武力還擊、以暴易暴,也要付出代價」。官又指,被告眼見白衣人向車廂市民襲擊,「被憤怒衝昏頭腦而影響判斷…以違法方式抱打不平,糟蹋了大好前途,也失去了自由,令人十分惋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