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歧視法公聽會—北部場重點整理
反方團體重點:
1、跨女不宜共用女性空間
2、跨女不應參加女子賽事
3、宗教自由保障不足,且對信徒個人基於信仰行為未保障。未來於教會學校發表信仰言論是否可能遭訴歧視?
4、舉證責任倒置、鼓勵濫訴
5、當前所依據聯合國反歧視訴求實際未經正式程序通過

正方團體重點:
1、只禁止對特定個人歧視,沒有懲罰對非特定人之族群歧視,立法有疏漏
2、宗教團體豁免太優惠,會變成歧視保護傘
3、法人訴訟限制太多,希望法人年限與組成人數門檻再下修;原青團體表示贊同其餘進步團體,並希望部落和原民議會可以被視為已登記法人取得訴訟當事人之資格 4、希望仇恨言論入刑法,社群平台要配合下架 5、低價值言論不應受言論自由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