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調查權專屬監院行使 立院修法違反權力分立 | 政治 | 中央社 CNA
「「監察院今天說,依憲法規定,調查及調閱權等監察職權,仍專屬監察院行使,立法院表決通過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涉違反權力分立,監察院無法接受,各界也應審慎嚴肅以對。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在行使調查權部分,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提供相關資料,法人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等違反相關規定,得經立法院會決議,處最高新台幣10萬元罰鍰。

監察院晚間透過新聞稿表示,立法院推動國會改革並強化國會自律規範,希望能成為民眾期待權責相符的國會,由於事涉立法院職權,各界本應尊重。」

然後小藍黨說:黃國昌:下階段憲政改革 民眾黨團推動廢除監察院 | 政治 | 中央社 C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