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波亭 パンダ☆ゾウ May 25, 2024 03:57AM 說八年來沒有充分監督立法權的權利,要這麼說我同意,但是為什麼不削除立法院的權限,讓相關專業的建設、福利、公共法案交給專家、提案法人代表、再由立委跟專家審查、預算審核與刪除、依法確認相關法條有無違背,也就是用再削減立法委員的手段來制衡立法權? 而不是給立法院監察院、司法院的權力來監督,行政權,還是弄了聽證會來當法院用。何必要一個這麼權力肥大的立法院,連找律師都要立法院長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