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偷偷說
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此一名詞 ,法條裡面存在很久了,只是我們一般人不太會碰到,怎麼好像講得他們憑空捏造進來

還一直問這個定義是甚麼
這樣聳動真的是..

立法院為行使憲法所賦予上開職權,得依憲法第六十七條規定, 設各種委員會,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

他們(問這種問題的立委)都沒開過會嘛?
還是都不知道在邀請的是什麼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