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whispers
問一個問題,看到今天立法院在打架所以去查了一下法案,看到一個藐視國會罪
目前理解起來是如果有藐視國會的嫌疑,會被叫去立法院質詢,然後如果是真的就會被關三年,我的理解是對的嗎?

如果是對的還想問這個法適用對象是誰啊?看起來是政府官員跟法人?應該不包括普通人民吧?

更正:經噗內旅人糾正,是指如果被叫去立法院質詢的時候,有藐視國會的嫌疑,會被訂這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