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了,民法已經修改成年年齡是18歲哦!
所以從民國112年1月1日(2023/01/01)開始,年滿18歲就是成年人囉,所以已成年子女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話,申報時應檢附在校就學的證明或身心障礙證明影本或醫師診斷證明以備審核。

「在校就學」是以具有正式學籍的才可以適用,故去年(民國112年)滿18歲且畢業後未繼續升學的,需要自己報稅啦!也無法算在父母撫養範圍內了,切記啊!

1212 列報扶養子女,應符合哪些要件?-財政部稅務入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