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小玉製換臉謎片牟利千萬 判刑5年定讞啟動防逃機制 | 社會 | 中央社 CNA網紅「小玉」朱玉宸與助理莊炘睿利用人工智慧深偽技術(Deepfake)涉用電腦軟體剪接變造知名人物成色情影片,牟利犯罪所得高達1338萬元。

新北地檢署依妨害風化、個人資料保護法與加重誹謗等罪起訴2人。

一審的新北地方法院認定,朱玉宸依個資法的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共119罪,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6月;莊炘睿同罪,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8月。均可易科罰金。

二審審酌,朱玉宸為主謀,就被害人提告妨害名譽部分的83罪,分別量處7月徒刑,另未提告妨害名譽部分的36罪,則分別判處6月徒刑,且就不得易科罰金部分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5年,得易科罰金部分定應執行刑為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