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車禍要女大生「做愛」賠償 北檢檢察官罰俸40萬元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車禍要求開房間抵賠償金 檢察官陳立儒遭懲戒罰俸3個月 | 社會 | 中央社 CNA
「北檢檢察官陳立儒去年發生行車糾紛,未報警處理,卻屢次向對方表示得以『開房間』抵付賠償金,遭移送懲戒。懲戒法院今天判決陳男罰款3個月俸,約新台幣40多萬元。
懲戒法院一審今天指出,案經監察院及法務部移送,併案審理後,合議庭審酌陳男行為成立性騷擾,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等,判決依現職月俸罰款3個月,約新台幣40多萬元,可上訴。
監察院移送指出,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立儒於去年5月21日與女子在台北市萬華區發生行車事故糾紛,陳立儒身為司法人員,在遭申訴人機車碰撞,且雙方針對賠償方式討論未果情形下,未循報警等正當管道處理這起糾紛。」
垃圾
車禍要求開房間抵賠償金 檢察官陳立儒遭懲戒罰俸3個月 | 社會 | 中央社 CNA
「北檢檢察官陳立儒去年發生行車糾紛,未報警處理,卻屢次向對方表示得以『開房間』抵付賠償金,遭移送懲戒。懲戒法院今天判決陳男罰款3個月俸,約新台幣40多萬元。
懲戒法院一審今天指出,案經監察院及法務部移送,併案審理後,合議庭審酌陳男行為成立性騷擾,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等,判決依現職月俸罰款3個月,約新台幣40多萬元,可上訴。
監察院移送指出,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立儒於去年5月21日與女子在台北市萬華區發生行車事故糾紛,陳立儒身為司法人員,在遭申訴人機車碰撞,且雙方針對賠償方式討論未果情形下,未循報警等正當管道處理這起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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