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 (@obasang_) on Threads確實回太快了 這部分我道歉 「同樣的邏輯可能要反對捐血、器官捐贈」 是在回應 「當代孕開放後你覺得不可能有人開價買賣?」 當然可以基於生產風險或必要性去談捐血/器官跟代孕之間的差異 但「開放合法的非商業行為」並不會直接導致「非法商業行為出現」 稍後會有關於非商業利他代孕的正式說明 包含他國作法跟小歐盟跟衛福部方案的差異 謝謝大家的指教。chaoyuantseng (@chaoyuantseng) on Threads小歐盟支持的「非商業的利他代孕」主張可以拿營養金、交通費、孕期薪資補貼,請問這跟「商業代孕」的差別是什麼?
其他政黨、立委的代孕法案,也同樣主張代孕者可以拿營養金。你們的代孕主張,跟其他政黨的差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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