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金:合併方向不變 這樣問題能解決嗎?開發金那麼多經理人被起訴,公司治理顯然有問題? 金鼎:對股東有利、員工權益可獲得保障,凡事都可以談,不會堅持握有經營權,至於賣股的價格當然「愈高愈好」。 明明是二次金改的弊案,馬政府團隊為什麼跟扁政府一樣,對這樣的走後門財團完全沒辦法處理?